專技高考
113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 題
依建築法規定,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收到起造人申請建造執照書件之日起,至多應於幾日內審查完竣,合格者即發給執照?
- A 5
- B 10
- C 15
- D 30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一下《建築法》的規定,主管機關審查一般案件的基礎天數是幾天呢?如果遇到構造特別複雜或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法規有沒有給予延長審查的彈性?這個延長的極限天數又是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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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對《建築法》中執照審查期限的正確理解。 依據《建築法》第33條規定,主管機關收到建造執照申請後,一般情況下應於 10 日內審查完竣;但是,如果遇到供公眾使用或構造複雜的建築物,審查時間可以視需要延長。法條明定這個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30 日。你敏銳地捕捉到了題目中的關鍵字「至多」,從而正確判斷出最高期限,這表示你對法規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 就鑑別度而言,這是一道相當經典的法規測驗題,難度屬於中等。許多考生在作答時,常因只記住一般原則而直覺選答 10 日,忽略了題目詢問的是「極限天數」。你能避開這個常見的審題陷阱,冷靜判讀出例外延長的最高天數,展現了專業人員應有的嚴謹。請繼續保持這樣仔細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