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6 題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最多 幾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
  • A 3
  • B 5
  • C 10
  • D 15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是執法機關,當接到違建查報報告時,為了避免屋主在調查期間連夜趕工導致拆除難度增加,你會希望法規設定的勘查期限是「越長越好」還是「在合理範圍內越快越好」?此外,若考量到公務機關的人力排程與交通往返,你認為設定在一個工作週(約五天)左右,還是半個月以上,比較符合行政實務的效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選項為B。根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由此明文可知,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後,實施勘查的法定期限為最多五日內,若認定必須拆除則應即拆除,故本題應選5日。

🏷️ 相關主題

建築法規與執照管理
查看更多「[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