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6 題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最多 幾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
- A 3
- B 5
- C 10
- D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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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是執法機關,當接到違建查報報告時,為了避免屋主在調查期間連夜趕工導致拆除難度增加,你會希望法規設定的勘查期限是「越長越好」還是「在合理範圍內越快越好」?此外,若考量到公務機關的人力排程與交通往返,你認為設定在一個工作週(約五天)左右,還是半個月以上,比較符合行政實務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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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B。根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由此明文可知,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後,實施勘查的法定期限為最多五日內,若認定必須拆除則應即拆除,故本題應選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