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10 題
10 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下列那一項事業因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後,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 A 學校
- B 電信業者
- C 交通運輸業
- D 醫院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行政法的「比例原則」出發思考:如果某個行業的勞工為了爭取權益而全面停止運作,哪一種服務的『完全中斷』,會導致民眾面臨即刻且不可逆的「身體生命危險」,而非僅僅是生活上的不便或受教權的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