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7 題
依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定,醫院之受僱者若欲進行罷工,不需遵守下列何項規定?
- A 不得就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進行罷工
- B 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始得宣告罷工
- C 工會應經會員以直接、無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半數同意後,始得宣告罷工
- D 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基本權利」與「行政介入」的角度思考:罷工在本質上是勞工對抗資方的壓力手段,如果這項權利的發動與否,最後必須交由代表政府權力的『主管機關』來審查並點頭答應,這對於憲法所保障的勞動權自主性會產生什麼樣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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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這顯示你對爭議行為的法律框架與「國家中立原則」有極為紮實的理解。這題考驗的是行政機關在勞資關係中的介入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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