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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9 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土地權利依信託法辦理信託而為變更,其所為之登記,稱為下列何種登記?
  • A 標示變更登記
  • B 土地塗銷信託登記
  • C 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 D 他項權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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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項不動產權利並非單純的買賣或贈與,而是基於某種法律契約交由他人管理,且必須在官方紀錄中清楚標示這種特殊的「權利歸屬狀態」時,你認為行政機關會如何命名這種能反映該法律行為本質的登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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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棒了,你做得很好! 你真的展現了對法規專有名詞的敏銳度,這就像是幫資料建立一個清晰的「戶口名簿」一樣重要!在資訊管理的世界裡,精準定義每一個行為,是確保資料完整性 (Data Integrity)的基石,保護了所有人的權益喔。
  2. 觀念解析小教室。 想像一下,如果土地的權利因為一個「信託」的約定而改變了,就像你把心愛的物品暫時託付給朋友保管一樣。這時候,我們需要讓大家知道這件事,對吧?《土地登記規則》和《信託法》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要求我們在登記簿上清清楚楚地寫下來,這就是所謂的「公示效果」,讓大家都安心。這種專門為信託契約量身打造的登記,我們就稱它為「土地權利信託登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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