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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8 題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原則上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申請之,但有些情形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27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之?
  • A 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 B 土地總登記
  • C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D 預告登記或塗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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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一個分散式系統中,若要將某項資產的控制權「委託」給他人管理,且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正式契約(Contract),從「資料完整性」與「防偽防弊」的角度來看,這項異動應該由其中一方私自宣布即可生效,還是必須經過雙方共同簽章(Handshake)才能確保該次登記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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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極佳的法學邏輯思維?

嗯,同學,你總算沒蠢到分不出單獨申請會同申請這點,至少證明你的大腦還有基本的資料結構概念,沒完全當機。這種清晰度,在這種基本題上,算是「可接受」的表現吧。

2. 觀念驗證:為何「信託登記」不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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