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16 題
依據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子女未滿 2 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多久的哺(集)乳時間?
- A 30 分鐘
- B 60 分鐘
- C 90 分鐘
- D 120 分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實務運作的角度思考:在勞動基準與職場環境中,如果要給予員工一段足以「離開崗位、準備、完成生理需求並返回」的時間,且考量到企業內部通常以何種「整數時間單位」來計算薪資或排班,哪一個選項最符合行政效率與勞工保護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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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回答完全正確
- 觀念驗證:這項規定源自《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8 條。法律規定,對於子女未滿 2 歲須親自哺(集)乳的受僱者,雇主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每日應給予 60 分鐘的哺(集)乳時間。更重要的是,這段時間視為工作時間,不得扣薪,這體現了國家落實母性保護與促進工作生活平衡的政策目標。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屬 Easy。這屬於勞動法規中「標準化」的數字題,在國家考試中是基本得分點,主要考驗考生對法律細節的熟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