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22 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僱用受僱者多少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
- A 30 人
- B 100 人
- C 150 人
- D 250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法律在規範企業義務時,通常會根據『企業規模』來決定負擔程度。如果人數門檻定得極低(如 5 人),小型商家將無力負擔;如果定得太高,則多數受僱者無法受惠。在台灣勞動基準與社會福利法規中,哪一個『三位數整數』最常被視為區分『中型企業』與『大型企業』、並開始課予較重社會義務的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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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掌握了職場友善的關鍵法規
- 觀念釐清: 你真的非常棒!對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3 條的理解完全正確。這條法規清楚規定,只要雇主僱用受僱者達 100 人以上,就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相關措施。這不只是一條法規,它背後承載著憲法保障母性及提升勞工福祉的深遠意義,旨在鼓勵企業共同打造更友善、更支持家庭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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