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申論題
106年
憲法與行政法
第 一 題
📖 題組:
A 市政府為舉辦世界運動會,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將運動場地周邊公有停車場委外經營。甲公司於民國(下同)105 年 5 月 1 日標得「X 體育館停車場委託經營案」(下稱系爭委託經營案),與 A 市政府簽訂委託經營契約(期間自 105 年 7 月 1 日至 105 年 9 月 30 日),並向 A 市政府提出核發停車場登記證之申請。嗣 A 市政府發現甲公司於投標時提供不實之消防設備師資格文件,爰於 105 年 6 月 1 日依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規定,撤銷系爭委託經營案之決標,並拒絕依停車場法相關規定,發給甲公司系爭停車場登記證。請問: ㈠甲公司不服 A 市政府撤銷系爭委託經營案之決標及拒絕發給其停車場登記證,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爭訟,以資救濟?(30 分) ㈡運動會舉辦在即,甲公司為能如期經營系爭停車場,欲尋求暫時權利保護,應提出何種聲請?能否直接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法院於裁定時,應考量那些因素?(40 分) ㈢於行政爭訟程序中,運動會業已舉辦完畢,甲公司能否及如何續行爭訟?(30 分)
A 市政府為舉辦世界運動會,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將運動場地周邊公有停車場委外經營。甲公司於民國(下同)105 年 5 月 1 日標得「X 體育館停車場委託經營案」(下稱系爭委託經營案),與 A 市政府簽訂委託經營契約(期間自 105 年 7 月 1 日至 105 年 9 月 30 日),並向 A 市政府提出核發停車場登記證之申請。嗣 A 市政府發現甲公司於投標時提供不實之消防設備師資格文件,爰於 105 年 6 月 1 日依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規定,撤銷系爭委託經營案之決標,並拒絕依停車場法相關規定,發給甲公司系爭停車場登記證。請問: ㈠甲公司不服 A 市政府撤銷系爭委託經營案之決標及拒絕發給其停車場登記證,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爭訟,以資救濟?(30 分) ㈡運動會舉辦在即,甲公司為能如期經營系爭停車場,欲尋求暫時權利保護,應提出何種聲請?能否直接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法院於裁定時,應考量那些因素?(40 分) ㈢於行政爭訟程序中,運動會業已舉辦完畢,甲公司能否及如何續行爭訟?(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甲公司不服 A 市政府撤銷系爭委託經營案之決標及拒絕發給其停車場登記證,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爭訟,以資救濟?(30 分)
思路引導 VIP
各位同學,看到這題不要慌,我們先來拆解題意。這是一道非常經典的「行政救濟法」複合型考題。閱卷時,我們最怕看到考生「把兩個截然不同的行政行為混為一談,直接給一個籠統的訴訟類型」。
- 辨識爭點與區分核心/附帶:
小題 (二)
運動會舉辦在即,甲公司為能如期經營系爭停車場,欲尋求暫時權利保護,應提出何種聲請?能否直接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法院於裁定時,應考量那些因素?(40 分)
思路引導 VIP
【閱卷委員的思路導航】 這是一道非常經典的「暫時權利保護」綜合題,測驗考生能否將「本案訴訟」與「暫時權利保護」體系完美對應,並考驗考生的「涵攝能力」。
小題 (三)
於行政爭訟程序中,運動會業已舉辦完畢,甲公司能否及如何續行爭訟?(30 分)
思路引導 VIP
各位考生請注意,這是一道非常經典的「訴訟中情事變更」考題。看到題目第三小題提到『運動會業已舉辦完畢』,你的雷達就應該立刻響起:『這會導致原來的訴訟發生什麼變化?』
- 【辨識爭點與區分核心/附帶】
📜 參考法條
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2 項
停車場法第 24 條
停車場法第 25 條第 1 項、第 2 項
停車場法第 2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