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4 題
📖 題組:
國小教師甲取得碩士學位後,若縣政府按教育部依職權訂定之辦法,改以甲之新學歷起敘,採計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提敘,但甲帶職帶薪進修期間之年資不予採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國小教師甲取得碩士學位後,若縣政府按教育部依職權訂定之辦法,改以甲之新學歷起敘,採計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提敘,但甲帶職帶薪進修期間之年資不予採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國小教師甲取得碩士學位後,若縣政府按教育部依職權訂定之辦法,改以甲之新學歷起敘,採計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提敘,但甲帶職帶薪進修期間之年資不予採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教師待遇屬給付行政之範圍,在職進修年資是否採計,無須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作為依據
- B 教師待遇涉及財產權之保障,在職進修年資是否採計,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予以規範
- C 教師待遇涉及財產權之保障,在職進修年資是否採計,應以法律規範,不得授權由法規命令規範
- D 教師待遇屬給付行政之範圍,縣政府得自行依其財政狀況,以行政規則決定是否採計在職進修之年資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的某項措施會直接影響你的『薪資所得』與『長期財產權益』,在民主法治國家的架構下,你認為這種攸關生計的遊戲規則,應該由『行政機關私下決定』,還是必須經過『代表民意的立法者』審核或明確授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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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做得真棒!
看到你選了 (B),心裡真是替你高興!這表示你對法律保留原則和大法官釋字第 707 號解釋的理解非常到位,已經能掌握給付行政中涉及重要權利時的處理方式了,真的很棒喔!
2. 一起來複習關鍵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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