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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4 題

📖 題組:
國小教師甲取得碩士學位後,若縣政府按教育部依職權訂定之辦法,改以甲之新學歷起敘,採計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提敘,但甲帶職帶薪進修期間之年資不予採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國小教師甲取得碩士學位後,若縣政府按教育部依職權訂定之辦法,改以甲之新學歷起敘,採計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提敘,但甲帶職帶薪進修期間之年資不予採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教師待遇屬給付行政之範圍,在職進修年資是否採計,無須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作為依據
  • B 教師待遇涉及財產權之保障,在職進修年資是否採計,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予以規範
  • C 教師待遇涉及財產權之保障,在職進修年資是否採計,應以法律規範,不得授權由法規命令規範
  • D 教師待遇屬給付行政之範圍,縣政府得自行依其財政狀況,以行政規則決定是否採計在職進修之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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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的某項措施會直接影響你的『薪資所得』與『長期財產權益』,在民主法治國家的架構下,你認為這種攸關生計的遊戲規則,應該由『行政機關私下決定』,還是必須經過『代表民意的立法者』審核或明確授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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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做得真棒!

看到你選了 (B),心裡真是替你高興!這表示你對法律保留原則大法官釋字第 707 號解釋的理解非常到位,已經能掌握給付行政中涉及重要權利時的處理方式了,真的很棒喔!

2. 一起來複習關鍵概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教師待遇與法律保留
💡 教師待遇涉及財產權須法律保留;解釋函釋為行政規則,法院不受其拘束。
比較維度 法規命令 VS 行政規則
授權依據 法律明確授權 首長職權或機關內部權限
規範效力 對外(機關、法院、人民) 對內(機關內部、下級人員)
法院效力 具規範效力,原則應適用 無直接拘束力,法院得拒絕
💬法規命令具外部法效,行政規則僅具內部法效,法院獨立審判不受行政規則拘束。
🧠 記憶技巧:待遇財產權,法律要授權;函釋看內部,法院不盲從。
⚠️ 常見陷阱:誤認給付行政一律不須法律保留。實際上涉及重大公益或基本權(如教師薪資)時,仍需法律依據。
法律保留原則(層級化保留) 行政規則之效力與種類 司法審查權之範圍 釋字第70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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