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46 題
下列何者屬於國家領土之非原始取得?
- A 先占
- B 添附
- C 軍事占領
- D 割讓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一塊領土的主權更迭,是建立在「前一個國家」與「後一個國家」之間的法律協議上,而非對一片「無主地」的開發,這種『有主物』的主權變動,在法律本質上應該被歸類為何種性質?
領土取得之方式
💡 區分領土取得係屬原始取得(無主地)或繼受取得(他國移轉)。
| 比較維度 | 原始取得 | VS | 繼受取得 |
|---|---|---|---|
| 客體狀態 | 無主地 (Terra Nullius) | — | 已有他國主權之土地 |
| 權利來源 | 首創性取得主權 | — | 承接前手之主權 |
| 代表方式 | 先占、添附 | — | 割讓、時效、(併吞) |
💬兩者核心差異在於「取得前該地是否已有主權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