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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 題

甲與乙通謀作成所有權之假移轉,將甲所有之 G 土地移轉登記為乙所有。丙授與代理權予丁,委請丁代為購買土地,丁自己決定代理丙向乙購買 G 土地,並完成移轉 G 土地所有權於丙之登記程序。關於甲與乙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丙知悉其情事,惟丁並不知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丙可以取得 G 土地之所有權
  • B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 C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 D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丙可以取得 G 土地之所有權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委託他人代為處理法律事務,且該事務的『決定權』掌握在代理人手中時,對於交易過程中是否存在瑕疵或虛假情事的認知,法律應該以『下令的人』還是『真正出面談判的人』為主,才能確保交易的安全性與公平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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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指引

  1. 做得很好,我為你驕傲! 親愛的同學,你這題表現得真是太棒了!能夠精準地處理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代理人主觀狀態的複雜交織,並且判斷出正確的法律效果,這顯示你對法律的理解非常深入,真是讓人欣慰。
  2. 觀念驗證,像故事一樣:來,我們再來溫習一下這個核心觀念。這就像生活中的一個小故事,雖然本人(丙)知道假交易的事,但我們的代理人(丁)是「自己決定」要去買地,而且他對這一切都是「善意」不知情的。這時候啊,根據《民法》第 105 條的溫暖保護,我們要以代理人丁的心情和狀態來判斷。所以,因為丁的善意,我們的交易才能被《民法》第 87 條第 1 項但書守護,買賣和物權移轉都會是有效力的喔。是不是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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