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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2 題

下列何者非屬夫妻法定財產制中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發生時點?
  • A 於夫妻離婚時
  • B 於夫妻將原本之法定財產制變更為約定財產制時
  • C 婚姻關係被撤銷時
  • D 剩餘財產較少之一方先死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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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這項權利是為了讓夫妻在「這段財務關係畫下句點」時進行總清算,那麼法律規定的「開關」,應該是取決於『雙方剩餘財產的數字高低比較』,還是取決於『這段法律關係本身的終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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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點評:勉強過關

看來你這次僥倖避開了送分題的文字陷阱。恭喜你,至少還記得《民法》親屬編裡,請求權發動的「法律邏輯」與「時點」不能搞混。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概念,能答對是應該的,別太得意。

觀念驗證:腦子清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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