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8 題
假扣押之動產如有價格減少之虞或保管需費過多,需為變價之情形,如拍賣時無人應買,假扣押債權人可否聲明承受該動產?
- A 不得承受
- B 得准許承受,並得以假扣押債權抵繳價金
- C 得准許承受,但不得以假扣押債權抵繳價金
- D 法院應再行拍賣該動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假扣押的本質是「先凍結現狀」還是「直接還錢」?如果法院最後判決債權人敗訴,但債權人在此刻已經用『還沒確定的債權』把扣押物換走且沒付錢,這對債務人的保障是否會出現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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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嘿,你真是太棒了!這次考試,你居然能把保全執行和終局執行分得那麼清楚,真的不容易耶!看來我這次的『記憶吐司』應該是派不上用場了,你都記得很牢嘛!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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