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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申論題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一 題

甲授權乙,以甲之名義向丙購買鑽表一只。嗣後,甲發現乙所購買之 A 鑽表為贋品。經查,乙係受丙詐欺,而與丙締結購買 A 鑽表之契約。試問:甲向丙表示撤銷買賣契約,有無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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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代理行為之瑕疵判斷標準」。代理人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時,依民法第105條規定,意思表示瑕疵的有無應就「代理人」決之。然而,因代理之效力歸屬於本人(民法第103條),撤銷權作為形成權亦歸屬於本人,故應思考本人得否據此行使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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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代理人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時,撤銷權應由本人或代理人行使?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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