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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四等申論題 106年 [調查工作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三 題

司法警察逮捕之犯罪嫌疑人,是否應全部移送檢察官?司法警察以詢問通知書通知到場之犯罪嫌疑人,經詢問後,是否應全部移送檢察官?理由各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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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核心在於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身自由強制處分』之程序規範。考生應先區分『逮捕(人身自由已剝奪)』與『通知到場(任意性到場)』的根本差異。接著精確援引刑事訴訟法第92條『微罪不解送』之例外規定,以及第71條之1通知到場之法理,論述『人犯解送』與『案件函送(僅送卷宗)』之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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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司法警察對受逮捕或受通知到場之犯罪嫌疑人,其人身解送(移送)檢察官之原則與例外。 【解析】 壹、逮捕之犯罪嫌疑人,並非應全部移送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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