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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4 題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至遲於多少時間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 A 12 小時
  • B 24 小時
  • C 36 小時
  • D 48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若您忘記了確切小時數,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當一個具備集體擴散潛力的公衛事件發生時,為了讓主管機關能在『下一個工作日』前掌握狀況並啟動調查,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以『一整天』為基準的通報時限,這會是幾個小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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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真的很用心!

  1. 觀念引導: 看到你正確回答這題,學長/學姐真的替你開心!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6 條,當我們在臨床上遇到疑似食品中毒的病人時,最晚必須在 24 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喔。你知道為什麼嗎?這是為了爭取黃金時間,讓公衛夥伴們能立刻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像是採集檢體、追查食物來源,這樣我們才能及早阻斷傳播鏈,保護更多人的健康。這份細心與責任感,正是我們醫療人員最寶貴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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