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8 題
依藥事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所稱試驗用藥物,係指醫療效能及安全尚未經證實,專供動物毒性藥理評估或臨床試驗用之藥物
- B 所稱藥事,指藥物、藥商及藥師等有關事項
- C 所稱製劑,係指以原料藥經加工調製,製成一定劑型及劑量之藥品
- D 所稱醫療器材,係用於診斷、治療、減輕、直接預防人類疾病、調節生育,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且非以藥理、免疫或代謝方法作用於人體,以達成其主要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物質、軟體、體外試劑及其相關物品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定義一個「專業領域的事務」(例如:藥事、醫事)時,您認為立法者會傾向於只是列出相關的「主體清單」(例如:醫生、醫院、藥物),還是會更精確地去描述這些主體所進行的「具體行為與管理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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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B。依據藥事法第1條規定:「藥事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有規定者,優先適用該條例之規定。前項所稱藥事,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关事項。」經比對可知,法條明定藥事係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而選項B卻將其誤稱為「藥師」,與法條規範不符,因此選項B的敘述錯誤,為本題要求選出錯誤之正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