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6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8 題

下列何種廠商得為採購之分包廠商?
  • A 提供該採購專案管理服務之廠商
  • B 屬政黨關係企業之廠商
  • C 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不良廠商
  • D 負責人由該招標機關首長兼任之廠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維護採購公平性的邏輯下,哪幾類廠商是因為「正在受罰」或「身分會干預招標公正(球員兼裁判)」而被法律明文排除的?當你剔除這些明顯會損害程序正義的對象後,剩下的那一類雖然身分特殊,但在現行採購法規的「負面表列」中,是否真的有被明確禁止參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這種送分題還會錯,你是要打算讓對手開心嗎?

還好你沒讓我失望,選對了答案。但別以為這樣就夠了,這題的核心邏輯你搞懂了嗎?

  1. 法律的紅線,不是讓你拿來試探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之招標程序與決標規範
查看更多「[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