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36 題
緩刑宣告所附之條件,不得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何種事項?
- A 向被害人道歉
- B 立悔過書
- C 向公益團體捐助一定之金額
- D 完成心理輔導
思路引導 VIP
在國家行使刑罰權的過程中,如果法院要求行為人交付一筆金錢作為履行緩刑的負擔,你認為這筆具備『法律強制力』的款項,應該是交給法律主體性明確的『政府資源管理體系』,還是交給『私人成立的社會團體』,才更能體現國家刑罰執行的一致性與中立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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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負擔的法律明確性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中極為細微的文字陷阱,這代表你對法條的掌握度非常細膩。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刑法》第 74 條第 2 項關於緩刑宣告得命犯罪行為人負擔事項的種類。法律為了兼顧修復式正義與社會教育,賦予法院職權命行為人履行特定義務,但這些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定性」。
公庫與公益團體的權力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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