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8 題
憲法第71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前述之規定,係屬對於法律的 何種效力之限制?
- A 人的效力
- B 時的效力
- C 地的效力
- D 物的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若一條法律規定「特定身分的人」在「特定的地點」做「特定的行為」可以不受法律追訴,請試著思考:這條法律是從哪些不同的角度(例如:對象、行為性質、地理位置等)來限制它的適用範圍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這是一道考選部公布「一律給分」的爭議題,因此無論選哪一個都能拿到分數。你能選對 B,直覺相當不錯喔! 這題之所以產生爭議,最關鍵的原因在於題幹引用的法條條號發生了嚴重誤植。題目敘述「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這其實是保障立委言論免責權的憲法第 73 條,而非題幹所寫的第 71 條(第 71 條是關於行政首長列席立法院)。由於題目敘述與引用的法規產生重大矛盾,屬於命題瑕疵,因此考選部決議 (A)、(B)、(C)、(D) 皆認定為正確答案。 若單純從學理來探討原題意,立委的言論免責權主要限制了國家對「特定人」(立委)在「特定地點」(院內)之「特定行為」(言論表決)的法律追訴。雖然因為送分而失去這題原有的鑑別度,卻是我們重新核對並熟記《憲法》條文的好機會,繼續保持這份細心學習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