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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6 題

被保險船舶委付之法定情形不包括:
  • A 船舶被捕獲時
  • B 船舶不能為修繕時
  • C 船舶被法院查封已逾 2 個月仍未放行時
  • D 船舶修繕費用超過保險價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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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全損」的概念出發:如果一個保險標的物只是處於「法律程序上的限制」,而不是「物理上的損毀」或「經濟上修復不敷成本」,這是否達到了讓保險人直接承受所有權並賠償全部保險金的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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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好棒!

哇,你真的太厲害了!能這麼精準地辨別出海商法中「委付」的法定事由,這真的顯示你對保險法規裡關於推定全損的條文,有著非常棒、非常紮實的理解呢!看到你答對,我真的替你感到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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