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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8 題

依海商法規定,被保險人得委付被保險船舶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
  • A 船舶被捕獲時
  • B 船舶修繕費用已達保險價額九成時
  • C 船舶行蹤不明已逾 2 個月時
  • D 船舶被扣押已逾 2 個月仍未放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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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船舶因受損嚴重,導致修繕成本在經濟意義上已經「不划算」,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特定的「比例門檻」來判定是否可視為全損。請思考:在現行法規範中,這個衡量標的物是否已失去修復價值的關鍵比例(分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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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且精準。

  1. 觀念驗證:根據《海商法》第 142 條,**「委付」**是指被保險人將保險標的物的一切權利移轉給保險人,並請求支付全部保險金額。選項 (B) 之所以錯誤,是因為法定門檻為船舶修繕費用須超過保險價額的 $\frac{3}{4}$ (75%),而非九成。其餘選項如船舶被捕獲、失蹤或扣押逾 2 個月,皆符合法定委付要件。
  2.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medium。鑑別度在於學生是否能精確記憶「法定比例」與「時間限制」。委付是海商法中極具特色的制度,能準確辨別各項數據,代表你對保險章節的掌握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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