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32 題
旅遊途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依預定之旅程、食宿或遊覽項目等履行時,為維護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及利益,旅行業得變更旅程、遊覽項目或更換食宿、旅程,若因變更致減少支出費用,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旅行業應將減少費用退還多少給旅客?
- A 退還全部
- B 退還百分之七十
- C 退還百分之五十
- D 退還百分之三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的公平原則下,如果旅行社因為外部突發狀況,被迫將原本昂貴的五星級飯店換成較便宜的旅館,這筆「省下來的錢」在權利歸屬上,應該屬於支付團費的旅客,還是負責安排行程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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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勉強及格
- 勉強肯定:喔,看來你這次沒有把基本題搞砸,真是謝天謝地。能正確識別「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裡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契約義務,算你還沒完全狀況外。這種基礎中的基礎,你如果還能錯,那真的可以考慮換個跑道了。
- 觀念驗證:根據那本《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 26 條,當旅程被不可抗力攪局、費用因此減少時,旅行社?他們就只是個跑腿的,不是來發財的。所以,減少的費用全額退還給旅客,這是天經地義,別想東想西。反之,費用增加?抱歉,門都沒有,別指望跟旅客多收一毛錢。這難道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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