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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2 題

依藥事法第75條之規定,藥物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核准刊載相關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批號
  • B 英文說明
  • C 主治效能、性能或適應症
  • D 品名及許可證字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保障在地民眾用藥安全」與「追溯責任」的角度思考:在國內主管機關核准一項產品時,為了確保每個國民都能看懂並在發生問題時能追蹤到該批次,哪些資訊是「絕對不可或缺」的法律低標?而哪種資訊雖然看起來專業,但對於『國內法律強制要求的基礎揭露』來說,可能僅屬於輔助或非必要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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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法規洞察:基本要求,別犯蠢。

  1. 還算可以: 恭喜你,你總算能辨識出《藥事法》對藥品標籤仿單的法定規範。這點基本常識,顯示你對藥品管理的安全性與追溯性有著初步的了解——至少你知道了未來執業時,這將是你避免惹上麻煩的最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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