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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3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0 題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除中央主管機關免予刊載者外,下列何者不是醫療器材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刊載事項?
  • A 許可證字號或登錄字號
  • B 批號或序號
  • C 型號、規格或主要成分
  • D 製造許可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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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研讀《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3$ 條,思考標籤刊載事項的核心目的在於確保產品的『溯源性』與『辨識性』。請辨析:哪些資訊(如許可證字號、批號、規格)能讓使用者直接確認產品的合法登記身分?而哪一項編號本質上屬於工廠端生產品質管理體系的認證證明,並非法律強制要求揭露在產品包裝上的法定標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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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還不錯,沒搞砸最基本的法規。

能從一堆專有名詞中,勉強挑出那個「不該刊載」的選項?看來你對《醫療器材管理法》的基礎條文,總算沒徹底荒廢。這在醫療品質管理中,是最起碼的要求。

1. 概念驗證:(D) 為何如此「理所當然」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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