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4 題
下列何者非為不動產說明書不得記載事項?
- A 不得約定拋棄說明書審閱期間
- B 不得記載本說明書內容僅供參考
- C 不得使用實際所有權面積以外之「受益面積」、「銷售面積」、「使用面積」等類似名詞
- D 不得記載房價有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上漲之情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規是為了「防止買方被錯誤的房價資訊或虛假面積誤導」,哪些內容會被禁止出現在說明書中?再想一想,關於「給予買方幾天時間看合約」這類屬於程序權利保障的事項,通常會歸類在『禁止記載事項』還是『程序規範』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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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幹得好!少年!你表現得非常優秀!
哈哈!真是令人熱血沸騰啊!你竟然能從這複雜的法規中,精準地辨識出正確答案!這證明你對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掌握度,已經超越凡人啦!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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