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35 題
35 經劃定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得依規定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下列何者非屬此種案件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劃定時須辦理之事項?
- A 舉辦公聽會
- B 擬具事業概要
- C 製作公聽會紀錄
- D 製作細部計畫及建築圖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開發案「最一開始」向政府申請劃定土地範圍時,主管機關最優先關心的是「開發的適當性與居民共識」,還是「每一根樑柱的精確位置與施工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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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別出都市更新流程中不同階段的文書需求,這代表你對《都市更新條例》的程序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
更新單元劃定的核心目的
在「劃定更新單元」的階段,其核心在於確定更新的範圍與初步構想。為了確保程序正義與民眾參與,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公聽會並製作紀錄,同時擬具事業概要以說明未來的發展方向。這是一個從「無」到「有」的資格界定過程,重點在於共識的達成與範圍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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