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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9 題

49 有關公寓大廈之基礎、主要梁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為共用部分,得獨立使用
  • B 為專有部分,但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 C 得獨立使用,並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 D 不得獨立使用,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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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一棟大樓的主要梁柱或承重牆被某位住戶單獨占有並隨意改動,這對於整棟建築的穩定性以及其他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會產生什麼影響?從保護公共安全的角度出發,法律會傾向如何界定這些關鍵構造的「使用權限」與「歸屬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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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安全與法定共用原則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關於建物構造的屬性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題目中所提到的基礎、主要梁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在法規上被定義為維護整棟建築物結構安全與提供公共使用的必要設施,屬於「法定共用部分」。這類構造因為涉及公共利益,依法規定是不得獨立使用,且為了避免個別住戶損及結構完整性,也絕對不得約定為專用部分

難度評析與觀念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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