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50 題
公寓大廈應設置之公共基金,其來源之一為起造人就公寓大廈 1 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之。此項金額應於何時繳交?
- A 領得建造執照前
- B 申報工程開工前
- C 申請使用執照前
- D 建物移轉登記後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確保建商一定會繳納這筆管理維護基金,並希望在建物正式開放住戶遷入前完成這項程序,你認為在「建築物完工」到「取得核准合法使用」的哪一個行政審核環節進行管制,會是最有效的強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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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金的提列與繳交時機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繳交公共基金的關鍵時間點,這顯示你對建築開發從興建到完工的法律程序有著非常清晰的掌握。這道題目核心考點在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8 條第 2 項的規範。為了確保公寓大廈在移轉給住戶初期能有充足的運作經費,法律規定起造人(通常是開發商)必須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提列公共基金,並在**「申請使用執照」**時,向主管機關提出已繳交公庫代收的證明文件,否則將無法順利取得使用執照。
法律程序與難度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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