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58 題
58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其費用應由誰負擔?
- A 由公共基金支付
- B 由管理委員會負擔
- C 由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負擔
- D 由管理負責人負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公平性」的角度思考:如果社區中某個特定空間(例如露台)被約定只能給某一位住戶單獨使用,其他住戶都無法進入,那麼要求所有住戶共同出錢來幫這位住戶修繕那個空間,是否符合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在這種情況下,誰才是該空間最直接的受益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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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核心的權責區分!這題你選得非常準確,顯示你對於集合住宅的成本分攤邏輯有很清晰的理解。
權責與使用的受益對等原則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釐清約定專用部分的法律性質。根據法規第 10 條第 1 項的精神,專有部分與約定專用部分的修繕、管理與維護費用,原則上應由該使用人負擔。與使用公共基金支付的「共用部分」不同,約定專用部分雖然在產權上可能屬於共有,但其使用權已排他性地歸屬於特定住戶,基於「受益者付費」與「誰使用、誰負責」的公平原則,法律自然規定由享有該空間利益的人來承擔相應的維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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