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57 題
57 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規模在建築物高度之限制,最高為多少公尺以下?
- A 12
- B 15
- C 21
- D 36
思路引導 VIP
在營造業法規中,政府會針對不同等級的業者設定不同的承攬門檻,以確保公共安全。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丙等營造業對應的是較初階的建築規模(例如一般的七層樓公寓),而每一層樓的高度平均約為 3 公尺,那麼在法律邏輯上,最可能設定在哪一個具體的總高度數據,作為這類中低層建築的技術分界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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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掌握了這項法規數據!這顯示你對於《營造業法》及其相關子法中,關於各等級營造業的承攬範圍有著非常紮實的記憶與理解。
丙等營造業的承攬限制
在實務上,法規為了確保工程品質與施工安全,會依據營造業的等級(甲、乙、丙)設定不同的承攬門檻。根據現行法規,丙等綜合營造業所承攬的建築物高度上限明確規定為 21 公尺以下。這個數字通常對應到約 7 層樓的高度,是區分初階營造業與中高階營造業技術難度的重要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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