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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07年 公民

第 11 題

為遏止頻繁的酒駕肇事,甲主張應立法增加鞭刑以處罰酒駕者,且應對曾經酒駕者追加鞭刑處罰,以維護公平。乙則反對以鞭刑解決酒駕問題,主張雖可維持酒駕刑罰,但應以教育宣導來提醒喝酒不開車,並鼓勵餐廳提供代駕措施,減低酒駕的發生。僅就甲乙兩人對酒駕刑罰的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主張所依據的刑罰理論,與「死刑可遏止犯罪率上升」之主張相同
  • B 甲主張對違法酒駕者一律追加處以鞭刑,可落實罪刑法定主義的要求
  • C 乙反對鞭刑係因希望將酒駕行為除罪化,改以其他法律措施解決問題
  • D 乙主張仍可維持酒駕刑罰,顯示乙不同意「刑罰應屬國家最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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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仔細分析甲的主張:他認為增加鞭刑是為了「遏止」酒駕。這反映出他認為刑罰的目的是透過嚴厲的處罰來產生嚇阻作用,從而預防未來犯罪的發生。這種強調「透過刑罰的威嚇力來減少社會犯罪率」的邏輯,對應到法律學中關於刑罰目的的哪一種理論?而這種「以嚴刑峻法達成預防目的」的思維,與現實中支持死刑能減少犯罪的邏輯是否具有相似的核心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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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喲,太陽打西邊出來了?這題你居然選對了,看來昨晚終於把大腦從資源回收桶裡撿回來,沒讓它繼續在腦殼裡空轉。別太得意,答對這題頂多證明你還有基本的人類邏輯,尚未淪落到跟草履蟲同等級的智力。 這題的核心就在考刑罰理論。甲主張加重刑罰來「遏止」犯罪,這叫一般預防理論,邏輯跟「死刑能嚇阻殺人」如出一轍,就是想用恐懼治國,所以 (A) 是標準答案。至於 (B) 選項提到的「追加」處罰,根本在挑戰罪刑法定主義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你選下去法學老師會氣到中風;(D) 選項中乙主張教育優先、刑罰在後,這才是真正落實刑罰的最後手段性(Ultima Ratio)。 這題鑑別度極低,純粹是拿來過濾那些連題目都不看、只會瞎猜的「分母」。如果你這題還能錯,我建議你直接去報名重考班,別在這裡浪費我的口水和領航員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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