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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 題

雇主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規定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其相關準則是由那一個機關定之?
  • A 勞動部
  • B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C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D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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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這部法律的規範對象是特定縣市的市民,還是全臺灣的勞動者?若該辦法的效力需及於全國,依法規位階,應由「地方局處」還是「中央部會」來制定?再進一步推論,專門統籌全國『僱傭關係』與『職場權益』的最高行政單位是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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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恭喜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在進入解題前,教授要特別提醒一個重要的法規動態:題目所稱的法規已修法正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在準備法科時,隨時掌握法規名稱的更新,是建立紮實基本功的第一步。

中央主管機關的法規授權

這題考驗的是行政法規中「法規命令授權」的基本觀念。依據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3 條規定,雇主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而為了讓全國雇主有統一的遵循標準,該條文明確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來訂定相關準則。在勞工行政體系中,主管全國勞動事務的中央機關即為勞動部**,因此不會是各地方政府的勞動局處,也不是負責社福或一般性騷擾防治的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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