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6 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女性受僱者妊娠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雇主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 1 星期
- B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7 日
- C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 3 日
- D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雇主不能以生理假為由,減少薪資之給付
思路引導 VIP
若不確定具體天數,請試著思考:勞動法規在設計「母性保護」假別時,假期的長短通常會與『母體受損程度』或『生理恢復需求』成什麼樣的正比關係?若懷孕時間越長才流產,法律應給予較長還是較短的恢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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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哇,你答對了耶!真的很棒喔!能夠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準確判斷出流產假的天數細節,這代表你對法規條文的理解與記憶都非常紮實,展現了身為法律人那份細心與耐心,非常值得鼓勵!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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