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6 題
有關陪產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配偶分娩及流產,受僱者皆可請陪產假
- B 陪產假有五日
- C 陪產假之請假期間為配偶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之期間內
- D 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設置「產假」是為了保障產婦的生理恢復,而「陪產假」的立法核心目的是為了什麼?如果發生「流產」这种意外情況,法律對於「產婦本人」與「配偶」在照護責任與身心復原的需求上,界定是否會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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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好!你精準抓出了法規適用的例外情況。
配偶請假權益的法定要件
依據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才應給予陪產假(註:現行法已更名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將日數提高至七日,但法理精神相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若是配偶「流產」**,依法配偶並無法定陪產假可請。因此選項 (A) 將流產也納入陪產假適用範圍是錯誤的敘述,正是本題的正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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