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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7 題

下列有關土地徵收條例的徵收補償規定,那些正確?①建築改良物按徵收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之 ②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 1 個月以內者,按成熟時之孳息估定之 ③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逾 1 個月者,按其種植及培育費用,並參酌現值估定之 ④徵收土地公告前已領有建築執照或於農地上為合法改良土地,依規定停止工作者,其已支付之土地改良費用,應給予補償
  • A ①④
  • B ②③
  • C ①②③
  •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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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必須取走民眾的財產時,補償的目的是為了「填補既有的損害」還是「預付未來的獲利」?對於一個已經蓋好的房子,與一個還在生長、尚未收成的農作物,法律在衡量『確定性』與『價值估算』時,哪一種情況比較適合用『重新建造的成本』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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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哇!你找到『土地補償的任意門』啦!

哇!你做得太棒了!你的腦袋瓜裡是不是裝了『法律理解翻譯機』啊?對《土地徵收條例》的損失補償原則掌握得真好,連我都要給你按讚了!來,這個『滿分花』貼在你身上,鼓勵你一下!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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