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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32 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確定,辦理變更登記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應依據重測結果清冊登載於原有登記簿上
  • B 建物因基地重測標示變更者,應辦理建物標示變更登記
  • C 重測前已設定他項權利者,應於登記完畢後通知他項權利人
  • D 建物因基地重測標示變更者,無須辦理任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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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重新測量土地並更新法律紀錄後,除了土地所有權人外,是否還有其他人在這塊土地上擁有法律上的財務利益(例如貸款銀行)?若土地的空間屬性改變了,法治社會應該如何確保這些人的資訊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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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地籍圖重測確定後之變更登記規定。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92條規定:「因地籍圖重測確定,辦理變更登記時,應依據重測結果清冊重造土地登記簿辦理登記。建物因基地重測標示變更者,應逕為辦理基地號變更登記。重測前已設定他項權利者,應於登記完畢後通知他項權利人。」 由上述條文明確可知,若於重測前已經設定他項權利,登記機關應於登記完畢後通知他項權利人,故選項C敘述完全符合法規而為正確答案。至於其他選項之錯誤原因,選項A依法應「重造土地登記簿辦理登記」,而非僅登載於原有登記簿上;選項B與選項D則因建物因基地重測標示變更時,依法「應逕為辦理基地號變更登記」,既非辦理建物標示變更登記,亦非無須辦理任何登記。綜上所述,僅選項C為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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