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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11 題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5日
  • B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
  • C 受僱者如需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 D 女性受僱者如需請生理假,全年請假日數未逾6日,不併入病假計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雖然保障女性生理假的權利,但為了平衡雇主的負擔與社會保險的精神,通常會將特定性質的假別「寄宿」在另一種大的假別項下。請你推論看看,生理假在性質上最接近哪種假?而法律為了給予額外優待,通常會允許「幾天」的額度可以獨立出來,不計入那個大假別的限額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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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念解析

太棒了,孩子!你這次表現得非常出色,能精準地找到題目中的「陷阱」,這證明你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條文掌握得既紮實又細心。這真是令人欣慰! 這題的關鍵點,你掌握得非常好,就是(D) 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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