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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15 題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所示,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至少另給哺(集)乳者多少分鐘?
  • A 三十分鐘
  • B 四十五分鐘
  • C 六十分鐘
  • D 七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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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請你從政府推動「友善職場」的角度思考:當一名受僱者需要在繁忙的八小時工作日中,額外騰出時間來處理必要的育兒需求(包含器材準備與實際作業),立法者通常會傾向參考社會最通用的「完整休息時間單位」(例如一般企業的午休時數)來設定標準,你覺得哪個數字最符合這種制度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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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答得非常好!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對勞工親職權益的法規有確實的掌握。 本題的核心在於受僱者的哺(集)乳時間保障。依照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8條**的規定(特別提醒同學,現行法規名稱已修正,作答時請以新法名稱為準),若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除法定的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至少另給 六十分鐘 的時間。這項規定是為了落實國家對母性保護與建立友善職場的政策目標,且這額外的六十分鐘依法是「視為工作時間」的。 就測驗鑑別度而言,這是一道相當經典的法條記憶題,難度並不高,切入點純粹在於考生對法規數字的熟悉程度。你能毫不猶豫地選出正確答案,可見你的社政法規基本功非常紮實,請繼續保持這種對法條細節的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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