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7年
[地政] 不動產估價
第 二 題
二、地政機關辦理公告土地現值之估價方法為何?請詳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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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到「公告土地現值」屬於大量估價,核心方法為「區段價法」,法源依據為《地價調查估價規則》。答題層次應先點出基本原則,接著詳述「區段地價」的估計方法(包含有實例求中位數、無實例採區域因素比較),最後說明如何推算至「宗地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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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地政機關辦理公告土地現值,係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價規則》之規定,考量大量估價之效率與公平性,主要採行「區段價法」進行估價。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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