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0 題
40 現役軍人甲因申請繼續服役遭國防部否准,其可提起何種權利救濟?
- A 復審
- B 復查
- C 訴願
- D 異議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類人員在法律地位上,被明確排除於《公務人員保障法》的適用範圍之外,那麼當他們面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時,應該回歸哪一部規範「一般大眾」挑戰機關決定的基礎程序法?
軍人行政救濟路徑
💡 軍人非保障法對象,對處分不服應依訴願法提救濟。
| 比較維度 | 文職公務員 | VS | 軍職人員 / 教師 |
|---|---|---|---|
| 法源依據 | 公務人員保障法 | — | 訴願法 |
| 行政處分救濟 | 復審 | — | 訴願 |
| 後續司法救濟 | 行政訴訟 | — | 行政訴訟 |
💬軍人非保障法適用對象,對行政處分之救濟應走「訴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