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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3 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法人成立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以營利為目的者須經登記,非以營利為目的者不須登記
  • B 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須登記
  • C 非經向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 D 財團財產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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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分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確。掌握法人的成立要件,是進入公司法與會計實務的重要門檻,這顯示你已具備法律人的基本素養。
  2. 觀念驗證:依據《民法》第 30 條規定,我國對法人採「登記要件主義」。白話來說,無論是追求利潤的「社團法人(如公司)」或是捐助財產的「財團法人」,都必須經過向主管機關登記這道法律程序,才能取得法律上的「人格」,正式成為權利義務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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