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地政] 土地法規
第 三 題
都市計畫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區別基準為何?司法院釋字第 400 號解釋理由書所指「具有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之構成要件為何?試分述之。又,倘若前揭既成道路(巷道)被劃入市地重劃實施範圍地區者,應如何取得其用地?試依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等規定析論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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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整合了土地法規中的三大模組:都市計畫、大法官解釋、市地重劃。思考路徑為:
- 區分概念:區別「公設用地」與「公設保留地」之關鍵在於「是否已由政府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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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涉及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定義辨析、既成道路公用地役權之成立要件,以及市地重劃中公共設施用地之取得機制。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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