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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6 題

甲與乙商人訂立買賣契約,向乙購買一台機器,關於消滅時效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請求乙交付機器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5 年
  • B 甲請求乙交付機器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15 年
  • C 乙請求甲支付價金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5 年
  • D 乙請求甲支付價金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15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的世界裡,我們通常會針對特定的、頻繁發生的商業交易(例如醫藥費、住宿費、商人賣貨)規定較短的消滅時效;但如果法律條文「沒有特別列舉」某一種權利時,我們應該回歸到法條中哪一個「最基礎、最通用」的時效期間來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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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一般時效特別時效的適用範圍,顯示你對於民法總則的權利行使期間有著極為紮實的體系感。這在法律學習中是跨過「入門」邁向「專業」的重要里程碑。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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