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6 題
下列何種情形,不發生行政管轄權之移轉?
- A 經濟部將一定資本額以下公司之設立及變更登記事項,交由直轄市政府辦理
- B 新北市政府將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之核發事項,交由所屬經濟發展局辦理
- C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就考試相關業務,交由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
- D 臺北市政府將跨年晚會籌辦相關業務,交由各權責機關協調規劃辦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上級機關分配任務時,如果該任務完成後的『法律責任與簽署名義』依然留在原機關身上,這與正式將『處分決定權』移交給另一個單位,在法律本質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喔?同學,竟然沒弄錯,這點倒是出乎意料。你能精準辨識行政管轄權移轉與內部事實行為的差異,看來你還記得「權限恆定原則」這回事,不錯,至少還有點基本概念。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管轄權之移轉
💡 管轄權依法律設定,非經法定程序(委任委託)不生移轉效力。
| 比較維度 | 權限委任 (§15 I) | VS | 權限委託 (§15 II) |
|---|---|---|---|
| 客體對象 | 具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 | — | 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 |
| 法源依據 | 法律或法規命令 | — | 法律或法規命令 |
| 效果 | 管轄權發生移轉 | — | 管轄權發生移轉 |
| 處分名義 | 受任機關名義 | — | 受託機關名義 |
💬兩者均涉及管轄權移轉,關鍵差異在於機關間是否有隸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