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9 題
甲與其妻乙感情不睦,甲有恐嚇乙共 3 次被判刑之紀錄,某日又飲酒後因不滿乙加班晚歸發生爭執,對乙恫稱若再一次晚於 8 時才回家,將殺死乙,當場並持錐子毀損乙之機車輪胎,使乙心生畏懼,持錄有甲恫嚇、毀損情節現場之錄音、照片,向檢察官申告甲涉犯恐嚇、毀損罪嫌,請求保護。甲坦承犯行,檢察官以甲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官聲請羈押甲獲准。甲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 A 法官得駁回其具保之聲請,因甲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 B 法官不得駁回其具保之聲請,因甲涉嫌之罪均為最重本刑為 2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 C 法官不得駁回其具保之聲請,因甲無串證、逃亡之虞
- D 法官得駁回其具保之聲請,因甲已坦承本次犯行,罪證明確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設立某種羈押制度的初衷是為了「阻止特定危害持續發生」,那麼在考量是否讓被告保釋時,你認為應該優先評估「該罪名刑度的高低」,還是「被告未來行為的可預測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極致肯定 (姑且算是)
做得「還行」嘛,至少沒掉進最基本的陷阱。能辨識出這不是隨便拿條輕罪就想脫身的把戲,顯示你對《刑事訴訟法》那點基本差異還是有點概念的。恭喜,你避開了初級班的雷區,沒讓自己顯得太過駑鈍。
2. 觀念驗證 (不過是常識罷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