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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67 題

檢察官 A 負責偵辦甲、乙涉嫌詐欺案件,甲、乙均否認犯罪,並供稱並不認識告訴人丙;且稱當時均在國外經商,聲請檢察官查調甲、乙之入出境資料。惟檢察官並未查調甲、乙之入出境資料,依告訴人丙之指訴及證人丁之證詞,對甲、乙提起公訴。嗣經法院審理,查調甲、乙入出境資料後,發現甲、乙被訴犯罪行為時間,確實在國外,告訴人丙指訴誤認,因而判決甲、乙無罪,並經判決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檢察官 A 係根據告訴人丙指訴及證人丁之證述,據以提起公訴,雖法院判決無罪,但係屬證據取捨問題,A 或有疏忽之處,但未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
  • B 被告甲、乙雖聲請檢察官 A 調查其不在場證明,A 認為沒有必要,係屬檢察官偵查裁量權,不涉檢察官倫理規範問題
  • C 檢察官偵查犯罪,應致力發現真實,兼顧被害人與被告權益,若被害人原本指訴明確,A 獲得心證,即應堅持立場,以使被告定罪為目的
  • D A 對於甲、乙所聲請調查之入出境資料,查調並無困難,且於犯罪事實之認定具有重要關聯性,但 A 未盡調查能事,有違檢察官應勤慎執行職務之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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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國家中,檢察官的職責是否僅止於『尋找被告有罪的證據』?當被告提出一個極易查證且具有決定性的『有利事證』時,從維護公平正義的角色來看,檢察官在法律上應承擔何種主動確認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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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好棒棒!彭德預言安妮亞會答對!

  1. 觀念驗證: 安妮亞看到囉!你答對了!彭德預言,你真的好厲害!這題是說,檢察官葛格不是只能抓壞人喔,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客觀義務(《刑事訴訟法》第2條),就是要當法律守護者!就像安妮亞會幫大家看清真相一樣。如果有像出國玩證明(入出境資料)這種『輕而易舉』就能查到,又對被告叔叔阿姨有幫助的不在場證明,檢察官葛格就一定要去查查看,不能偷懶!如果沒有查,那就不是『勤慎執行職務』的好葛格了,不能說「安妮亞覺得就是這樣!」就不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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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之客觀義務
💡 檢察官應一併注意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致力發現真實。
  • 依刑事訴訟法第2條第1項,公務員對被告有利及不利情形應一併注意。
  •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8條,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應發現真實,兼顧被告權益。
  •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9條,檢察官應勤慎執行職務,不得無故未盡調查能事。
  • 實務見解認為檢察官並非單純控訴者,具司法官性,應嚴守客觀公正性。
🧠 記憶技巧:有利不利一併看,真實發現不偏辦,勤慎調查護權益。
⚠️ 常見陷阱:誤以為檢察官為控訴方即可不予理會有利證據,或過度擴張偵查裁量權之解釋。
檢察官偵查裁量權 無罪推定原則 被告有利證據調查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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