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76 題
關於上訴人撤回其對第一審判決之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兩造都上訴後,原告撤回上訴,在第二審法院審理被告之上訴程序中,原告不得再就原判決其敗訴部分聲明上訴
- B 原告上訴後,被告提起附帶上訴,原告撤回上訴,須得被告同意
- C 原告上訴,在收到第二審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後具狀撤回上訴,翌日反悔,又具狀撤回其撤回上訴之意思表示,第二審法院應續行訴訟行為而辯論及判決
- D 原告撤回上訴後,法院應退還其所繳納第二審之全部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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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民事訴訟中,若一方開啟了二審程序,導致另一方為了節省裁判費而採取『附隨』於該程序的方式來主張權利(而非自己主動上訴),如果允許開啟程序的人可以『隨時、單方面』地終止整個遊戲,那麼那位『附隨』在他程序下的人,其救濟機會是否會因此被不公平地剝奪?法律應如何設計才能保護這位被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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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B。關於上訴人撤回上訴之要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459條明文規定:「上訴人於終局判決前,得將上訴撤回。但被上訴人已為附帶上訴者,應得其同意。」在本題情境中,原告為上訴人,被告為被上訴人,當原告提起上訴後,若被告已經提起附帶上訴,原告嗣後欲撤回其上訴時,即有該條文但書規定之適用。因此,原告撤回上訴必須得到被告之同意始得為之,選項B之敘述與法條明文規定完全相符,故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