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55 題
關於上訴撤回與附帶上訴之相關問題,下列敘述,何者全部錯誤?①上訴撤回時,如被上訴人已為附帶上訴,須經其同意 ②上訴撤回後,被上訴人已為之附帶上訴一律喪失訴訟法上之效果 ③第三審法院將判決發回更審後,仍得為附帶上訴 ④當事人撤回上訴後,該當事人仍可能為附帶上訴
- A ①③
- B ③④
- C ②③
- D ①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兩個層次:第一,如果一個附帶上訴已經符合了所有提起主上訴的期限與要件,僅因為它是附隨於他人的上訴,就必須隨著他人的撤回而無條件「陪葬」嗎?第二,當案件已經上訴到第三審又發回,從法律秩序安定性的角度來看,法律會容許當事人無止盡地在更審程序中增加新的爭執(附帶上訴)嗎?
附帶上訴與撤回效力
💡 上訴撤回之同意要件及附帶上訴之存續與時限。
| 比較維度 | 獨立上訴 | VS | 附帶上訴 |
|---|---|---|---|
| 提起期間 | 上訴不變期間內 | — | 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
| 主從關係 | 具獨立性 | — | 附隨於主上訴 |
| 主上訴撤回影響 | 不受影響 | — | 原則失效,除非具備獨立要件 |
💬附帶上訴是為平衡當事人間利益,雖具附隨性,但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可轉化為獨立上訴。